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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「苗栗縣協助動物保護事項補助辦法」修正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24/3/29
發文日期:2024/3/28
發文文號:府動保防檢字第1130001415B號
主旨:公告「苗栗縣協助動物保護事項補助辦法」修正草案。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規定。
公告事項:一、訂定機關: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。
二、訂定「苗栗縣協助動物保護事項補助辦法」草案,相關條文內容詳如修正草案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及修正全條文。
三、對於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疑問,請於本預告勘登報公告之次日起7日內,本府陳述意見或電洽:
(一)承辦單位: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。
(二)地址:苗栗縣苗栗市玉華里玉清路382-1號。
(三)電話:037-320049分機214、傳真:037-356438。
附件:
  • 修正草案總說明
  • 苗栗縣協助動物保護事項補助辦法修正草案
  • 苗栗縣協助動物保護是項補助辦法修正草案對照表
  • 版權所有 © 苗栗縣政府|36001 苗栗市縣府路100號(第一辦公大樓)、36046 苗栗市府前路1號(第二辦公大樓)
    電話:1999(限苗栗縣內撥打), 037-322150(外縣市)
    服務時間:上午8:00~12:00、13:00~17:00(彈性上班時間:上午8:00~8:30)